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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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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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5ml:500mg |
生产企业 |
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辰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76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复发性口腔黏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外用药。用药时,取下喷头雾泵保护盖,按动喷雾 泵将药液近距离喷搽于双腿、上臂或腹部皮肤、成人每次一支(5ml),隔1天喷搽1次或每周用药2次;儿童最佳剂量10mgkg体重,剩余药液盖紧后下次再用。用于乙肝型肝炎的免疫治疗6个月为1个疗程,其它疾病的免疫治疗2-3个 月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皮疹和皮肤发痒等局部过敏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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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旋咪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微有醇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清洗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建议涂药后48小时内必须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药物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止痒,即可自行消退。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