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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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规格

15mg

复方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200

国药准字H20003844
说明
适应症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妇科药品:妇复春胶囊是根据激素替代疗法的理论,为40岁以上的妇女补充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等,以缓解或改善由于缺乏这些必需的物质而引起的一系列症状,如:?潮热出汗烦躁失眠、眩晕耳鸣、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用于治疗妇女更年期综合征及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它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用法用量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口服。

1. 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 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 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 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 绝经10年或60 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 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 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过0.5cm应在医生指导下,服醋酸甲羟孕酮(6-10mg×1天)撤退性出血后,再服此药;如增生严重者(0.9cm以上)应刮宫作病理检查排除子宫内膜癌后,再服此药。

7. 应固定服药时间。每日早8时前服药;失眠患者,可在晚饭后半小时服药。

副作用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胀一,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禁忌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1 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禁用。

2 子宫内膜异位尚未绝经者禁用。

3 急性血栓性疾病者禁用。

4 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

5 尚未绝经的子宫肌瘤患者禁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帕米膦酸二钠

妇复春胶囊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1 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 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 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