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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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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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 |
每粒装0.24g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3 |
国药准字Z36021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1)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猝死)、高原性肺心 病。 (2)脑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短暂脑缺血发作、缺血性脑梗塞、腔 隙性脑梗塞)、脑动脉硬化、血管性老年痴呆。 (3)高脂血症、高纤维蛋白原血症、高粘血症、高凝状态、动脉粥样硬 化症等的治疗和预防。 (4)恶性肿瘤:对恶性肿瘤有增强放疗、化疗的抗癌效果,缓解骨髓抑制、有明显稳定白细胞的计数或升白细胞作用与降低毒副作用以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可用于肝癌、肺癌、胃癌、乳腺癌、胰腺癌 、结肠癌、恶生淋巴瘤等。是有价值的辅助治疗药物。 (5)可用于糖尿病、肾病结合征、脂肪肝等合并上述高脂血症等的辅助 治疗药。 (6)可有于自由基过多的其他疾病,如辐射损伤,衰老等。 |
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服用二十天为一个疗程,每日3次,每次服用一粒,饭后服用。久治不愈或病情复发者,每日3次,每次2粒,其效果更佳。 |
副作用 |
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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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出血病人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有脑出血或胃出血病人在出血期间禁止服用,出血停止后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茶色素(Tea Pigment)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本品为翠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出血或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