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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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

规格

60mg

5ml:15mg(以C3H9NNa2O7P2计)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593

国药准字H2009353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法用量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葡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2~4支)。治疗高血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1/L<3.03.0~3.53.5~4.0>4.0mg%<12.012.0~14.014.0~16.0>16.0剂量mg15~3030~6060~9090。

副作用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禁忌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本对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帕米膦酸二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1、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慢滴注,不可将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直接静脉滴注;2、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5、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