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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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

规格

30mg

1mg
生产企业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274

国药准字H2005702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对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食管癌及恶性黑色素瘤等恶性肿瘤有效。

用法用量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单一用药每次3mg/m2,每周一次,联合化疗时剂量酌减。通常连续用药4~6次完成疗程。生理盐水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亦可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10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6~12小时)。

副作用

1.骨髓抑制:最常见的为白细胞降低,其次为血小板降低,对血红蛋白有一定影响。

2.胃肠道反应:轻度食欲减低,恶心和呕吐。

3.神经毒性:可逆性的末梢神经炎,较长春新碱轻,可有腹胀,便秘。

4.有生殖毒性和致畸作用:孕妇不宜使用。

5.有局部组织刺激反应:可引起静脉炎,应避免漏出血管外和溅入眼内。

禁忌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1.骨髓功能低下和严重感染者禁用或慎用;

2.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长春地辛

化学名称:16-氨基碳酰-17-去乙酰基-16-去甲氧碳酰长春碱的硫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3H55N5O7·H2SO4

分子量:852.02

本品辅料为:甘露醇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本品为白色疏松状固体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

注意事项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白细胞降到3×109/L及血小板降到5O×109/L应停药。长春碱或鬼臼素类药物可能增加神经毒性。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慎用,孕妇一般不宜使用。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外漏,以免漏出血管外造成疼痛,皮肤坏死,溃疡,一旦出现应立刻冷敷,并用0.5%普鲁卡因封闭。药物溶解后应在6小时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