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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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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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以头孢西丁计) |
0.15g*6袋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73 |
国药准字H20090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 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 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 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 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 6.儿童百日咳。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 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 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
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化学名称:(2R,3S,4S,5R,6R,8R,9R,10R,11R,12S,13R)-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羰基)氧]-13-乙基-9-羟基-2,4,6,8,10,12-六甲基-5-[(3,4,6-三脱氧-3-(二甲胺基)-β-D-木-己吡喃羰基)氧]-14-氧杂十四元环-6,9-氧-1,9-二酮环11,12-碳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殊臭,极具引湿性。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