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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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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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0.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17 |
国药准字Z22021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发汗解肌,清热透表。用于脏腑积热、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用温开水送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25~0.5g,二至三岁一次0.5~0.75g,三岁以上一次1~1.5g,一日两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羌活、荆芥穗、防风、苍术(炒)、白芷、葛根、川芎、苦杏仁(去皮炒)、地黄、黄芩、甘草、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