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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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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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0.2g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41 |
国药准字Z230217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消食化积、健脾止泻。用于发热咳嗽,口臭舌干,消化有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0~20毫升,1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初生婴儿至2岁一次0.2克,三至五岁一次0.4克,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 蔗糖 |
甘草、天花粉、苦杏仁(炒)、天南星(制)、薄荷叶、黄芩、山楂、茯苓、六神曲(麸炒)、麦芽(炒)、陈皮、广藿香、厚朴(姜制)、猪苓、槟榔、防风、天竺黄、琥珀、朱砂、巴豆霜。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含毒、剧药,不可多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