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0支 |
10ml*5支(双龙出海)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42 |
国药准字Z450212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ml,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糖精钠、桔子香精、苯甲酸钠、谷氨酸钠。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苓、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