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止咳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12g*3包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751

国药准字Z2000001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急性气管炎(单纯型)急性发作的痰咳热咳嗽症,症见:咳嗽,痰粘稠或黄,发热,咽痛,口渴,胸闷,便干,尿黄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每次1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发生头晕,头痛,恶心。

禁忌

孕妇忌服。

详见说明书。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黄芩(炒) 、浙贝母、重 楼、鸭跖草、知母、石膏、陈皮、枳壳(麸炒)、苍耳子(炒)、苦杏仁、桔梗、广藿香、紫苏叶、炙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