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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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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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0.5g。1g |
生产企业 |
南阳市新生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94007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症见:大便稀薄,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6月:每次1袋;7月~2岁:每次2袋;3岁:每次4袋;4~6岁:每次6袋;7~14岁:每次8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甜菊素。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性状 |
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合并重度营养不良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