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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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解表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南阳市新生制药有限公司

威海人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94007

国药准字Z1095000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恶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1~2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6~14岁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服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甜菊素。

金银花 连翘 牛蒡子(炒) 蒲公英 黄芩 防风紫苏叶 荆芥穗 葛根 牛黄

性状

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气香,味苦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振源清热解毒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