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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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丹皮酚软膏

规格

每袋装9g(无蔗糖)

每支装10g
生产企业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3341

国药准字Z2006412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副作用

头晕,呕吐。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丹皮酚、丁香油。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