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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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布洛芬颗粒

规格

每袋装9g

0.2g*8袋
生产企业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600

国药准字H2007378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及轻、中型乙型脑炎。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温开水冲服,1-3岁儿童,一次半包;4-8岁儿童,一次1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对风寒感冒、脏腑虚寒及虚热等症忌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热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7.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