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9g |
25mg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00 |
国药准字H61023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及轻、中型乙型脑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口服 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风寒感冒、脏腑虚寒及虚热等症忌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
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热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