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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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化痰消咳片

规格

每袋装9g

生产企业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600

国药准字Z4402145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及轻、中型乙型脑炎。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8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风寒感冒、脏腑虚寒及虚热等症忌用。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成分

黄连、水牛角、玄参、金银花、地黄、大青叶、连翘、知母、石膏。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用清热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