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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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15克、每袋装5克(无糖型)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38

国药准字Z2013301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金银花、连翘、水牛角浓缩粉、黄连、大青叶、玄参、地黄、知母、石膏。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无糖,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