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颗粒

新雪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克、每袋装5克(无糖型)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38

国药准字Z4402241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风热型感冒。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连翘、水牛角浓缩粉、黄连、大青叶、玄参、地黄、知母、石膏。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无糖,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