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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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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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8g×9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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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44 |
国药准字Z51020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17味。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油状物;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