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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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眩丸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丸重6g

3gx10袋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四平正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2024845
说明
适应症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温水冲服。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7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人工牛黄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