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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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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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克*36粒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054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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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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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西咪替丁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0.2g*30s*3瓶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