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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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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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15gx30粒/瓶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国药准字H14022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雷尼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