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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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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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3g*9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弘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国药准字H200456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1.适用于治疗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用症状(如胃疼、胃酸、胃胀、胃烧灼、酸性嗳气、饱胀等)急、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病,神经性消化不良; 2.预防非甾体类药物,化疗药物等引起的胃黏膜损伤。 3.也可以用于治疗其他原因引起的胃疼,胃胀,胃痉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口服,每次1~3g,1日4次。 |
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1.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
禁忌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胃膜素、海螵蛸细粉、莨菪流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