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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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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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25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华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国药准字H3402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餐前一小时及临睡前嚼服。成人,一次1.0g,一日3~4次。疗程4~6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可见口干、便秘。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腰痛、腹泻、眩晕、消化不良、恶心、皮疹、瘙痒、胃痉挛、失眠、嗜睡及低磷血症。 |
禁忌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糖铝。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
1.不宜和H2-受体阻滞剂合用。 2.连续服用不宜超过8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不用。 4.甲状腺机能亢进、营养不良性佝偻病人、磷酸盐过少的病人,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