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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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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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克 |
每片重0.5g(相当于总药量0.73g) |
生产企业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867 |
国药准字Z4502164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制酸止痛,理气化瘀,温中健脾。用于胃脘痛,胃酸过多;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孕妇及月经过多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三七、延胡索、香附、吴茱萸、瓦楞子、枯矾、甘草、白芍、白及、川楝子、氧化镁、碳酸氢钠、颠茄流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灰色的粉末;气辛,味微咸、辣。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6.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服用本品后,有时有口干渴现象,停药后可消失。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