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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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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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48g*10粒*3板 |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00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片。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咽喉痛热; 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色素靛蓝。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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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