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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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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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10 |
国药准字Z20053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清湿热,通鼻窍,疏肝气,健脾胃。鼻炎宁颗粒用于慢性鼻炎,慢性副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mg)。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2.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1.全身及皮肤:主要为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为面色潮红、皮疹、瘙痒、面部水肿、寒战、发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3.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喉水肿。 4.心血管系统:心悸。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抽搐。 6.其他:视力模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1.妊娠期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蜜蜂巢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 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 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 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