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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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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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mg*10枚 |
8粒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93 |
国药准字H20043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终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2岁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O.15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吐温-8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辅料为淀粉和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使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5.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 6.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如用药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就医。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