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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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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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214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 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较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对乙氨基酚0.1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