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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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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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单位 |
30mgx24片x4板 |
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39 |
国药准字H4302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 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全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0.24g。 |
副作用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一过性消化道不适、头晕、嗜睡、皮肤瘙痒、面红等症。偶见口唇麻木、皮疹。 |
禁忌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遵医嘱。服用本品时应尽可能避免与其它钙拮抗剂或β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如必须合并使用时,应对患者进行特别仔细的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