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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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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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783g*24粒(威安) |
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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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496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 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禁忌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辅料为:淀粉、糖精、薄荷脑、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 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