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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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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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2g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557 |
国药准字H45020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 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3.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咽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辅料为:淀粉、糖精、薄荷脑、滑石粉、硬脂酸镁。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 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