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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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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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装4g;每瓶装19.4g |
10粒 |
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37023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用于头痛鼻塞,蚊叮虫咬,皮肤发痒。 |
本品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樟脑、薄荷脑、薄荷素油、玉树油、丁香油、黄凡士林、石蜡。 |
复方氨酚烷胺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