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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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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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装4g;每瓶装19.4g |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
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61023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用于头痛鼻塞,蚊叮虫咬,皮肤发痒。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樟脑、薄荷脑、薄荷素油、玉树油、丁香油、黄凡士林、石蜡。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