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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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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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克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385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炒)、蒲公英、防风、黄芩、葛根、荆芥穗、紫苏叶、人工牛黄。辅料为糊精、蔗糖。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