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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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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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8克 |
0.3克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385 |
国药准字H37021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
1.镇痛、解热: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公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疼痛等症状缓解,同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改变风湿热的基本病理变化,也不能治疗和预防风湿性心脏损害及其它并合症。 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幼年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4~8岁儿童,一次0.5片;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炒)、蒲公英、防风、黄芩、葛根、荆芥穗、紫苏叶、人工牛黄。辅料为糊精、蔗糖。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3克。辅料为淀粉、酒石酸、羟丙甲纤维素、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