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鼻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鼻液

阿司匹林散

规格

10ml:50mg

0.5g
生产企业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159

国药准字H10950261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用法用量

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成人一次1包。

副作用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利巴韦林。

2-(乙酰氧基)苯甲酸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乳白色均匀粉末,用温开水溶解后呈牛奶样液,置空气中易吸湿分解。

注意事项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