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滴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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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鼻液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10ml∶50mg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生产企业

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仁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293

国药准字H36022015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流行性感冒。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淡橙黄颗粒。

注意事项

1.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对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2.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