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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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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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100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80 |
国药准字H2002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请参照【用法用量】。 |
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日。 2. 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日。 3. 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日。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确定。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成份】化学名: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
1. 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 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3.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