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炎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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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炎琥宁

克拉霉素干混悬剂

规格

80mg

0.125g*6包
生产企业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862

国药准字H20000450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1、肌肉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将药物倒入杯中,每包加温水(30-50℃),规格为0.125g的加温水5ml;规格为0.25g的加温水10ml;搅匀后服用。成人每次0.25g,一日2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一日2次。本品为包衣颗粒,为保证良好口味,请勿咀嚼;服药后可用少量清水漱洗口腔,避免药物颗粒在口腔中残留。儿童常用量基于按体重7.5mg/kg,一日2次,建议按下表剂量给予。严重的感染可高达0.5g每次,一日2次。克拉霉素干混悬剂(克拉霉素0.25g/袋)克拉霉素在儿科的用量年龄(体重kg)用量用法<1岁(10kg)7.5mg/kg一日2次1~2岁(10~12kg)1/3袋2~4岁(12~16kg)1/2袋4~8岁(16~24kg)3/4袋8~12岁(24~32kg)1袋根据病原体和病程的严重程度,通常用药疗程为5-10日,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咽炎至少10天,严重感染可持续至6-14日。肾功能损害患儿、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克拉霉素用量宜减半,最多用到0.25g/日,较重感染可增至0.25g,每日两次,不宜连续用药超过14天。根除幽门螺杆菌剂量:建议剂量是克拉霉素每日二次,每次0.25-0.5g,与奥美拉唑再加另一抗生素联合用药,疗程7-10天。分枝杆菌属感染剂量:成人患有分枝杆菌性感染建议起始用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g。如在3至4星期仍未见临床或细胞学反应可调高剂量至每日二次,每次1g。受扩散或局部分枝杆菌感染的小儿(鸟型结核分枝杆菌、胞内分枝杆菌、海龟分枝杆菌、意外分枝杆菌、堪萨斯分枝杆菌),建议剂量是每日15-30mg/kg克拉霉素,分两次服用。患有艾滋病病人分枝杆菌属感染扩散治疗,只要临床或微生物学显示有效,克拉霉素的疗程应该持续。克拉霉素应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副作用

炎琥宁临床应用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类热原样反应。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文献报道穿琥宁上市后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瘙痒、斑丘疹、严重甚至呼吸困难、水肿、过敏性休克,多在首次用药出现;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也有肝功能损害报道;3、血液系统反应可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等;4、致热原样反应寒战、高热、甚至头晕、胸闷、心悸、心动过速、血压下降等。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炎琥宁。化学名称: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一水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块状物。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包衣微丸和粉末助悬剂的混合物;气芬芳,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需输液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本品忌与酸、碱性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化剂的药物配伍,如维生素B6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氨茶碱、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药物。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4、一但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 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 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 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 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 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