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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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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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1.07 kcal/ml |
生产企业 |
浙江家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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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350 |
H201502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吃足够数量的常规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一胰腺炎一肠道炎性疾病一放射性肠炎和化疗一肠癌一短肠综合征一艾滋病病毒/艾滋病2.危重疾病一大面积烧伤一创伤一胀毒血症一大手术后的恢复期3.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4.肠道准备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每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本品取来即可用于管道喂养。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植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段部分,能量密度是1Kcal/ml;正常速度是100~125ml/h(开始时速度宜慢),剂量根据病人的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用可满足机体对营养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1000Kcal(2瓶)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喂养者,本品不需要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本品对人体无不良反应。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胃肠道功能衰竭。2.完全性小肠梗阻。3.严重的腹腔内感染。 |
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齐特。 |
水,麦芽糊精,乳清蛋白水解物,植物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淡黄色不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
不能经静脉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