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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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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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家和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350 |
国药准字H200543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度、中度Ⅱ型糖尿病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每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如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以及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6、肾上腺功能不全者。 |
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齐特。 |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2N5O4S 分子量:445.54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
1、本品适用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滲性昏迷),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2、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应根据测定的血糖和尿糖水平调整剂量。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3、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6、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7、对于糖尿病病情较重者,内生胰岛素功能差,使用本品及控制饮食、体育锻炼仍不能控制病情时,可加用适量胰岛素起协同作用,以利于糖尿病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