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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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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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10mg |
生产企业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28 |
国药准字H2001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每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1.口服。需整粒吞服(不宜掰开)。 2.本品每日一次,剂量因人而宜。 3.宜从小剂量开始,开始日服5mg(5mg格列吡嗪缓释胶囊1粒),早餐前30分钟服用,以后根据每周测定血糖值或每二月测得糖化血红蛋白值调整剂量。 4.多数病人每日服10mg(本品1粒)即可,部分患者须服15mg(本品1粒加5mg格列吡嗪缓释胶囊1粒),本品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20mg(本品2粒)。 5.严格遵守医嘱用药。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成分 |
主要成份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吡嗪。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做有关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