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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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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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30mg(按吡格列酮计)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81 |
国药准字H200501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2型糖尿病,有血管并发症者尤为适用。 |
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可单独使用,也可在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1片),然后根据血、尿糖检查结果,调整剂量至每日80mg-240mg(1片-3片),老年患者酌减。 |
本品每天给药一次,每次30mg(1粒),单用本品疗效不满意时,可用本品30mg(1粒)与磺脲类、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根据血糖变化,调节各药剂量。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引起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
献报道,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中,超过3700名2型糖尿病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超过2500名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超过1100名病人,疗程达6个月或以上,超过450名病人疗程达1年或更久。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 1.轻中度水肿,单药治疗时水肿发生率为4.8%,与胰岛素合用时为15.3%。 2.贫血,发生率约为1%。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盐酸吡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3.诱发心力衰竭,国外文献报道,本品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但仅见于NYHA标准心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 4.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5.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转氨酶升高,并且可逆。 6.血脂增高。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噻唑烷二酮药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吡格列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期间,仍需注意饮食控制及体育活动。 2.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3.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4.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检查凝血指标。 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6.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 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 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对于NYHA标准心功能Ⅲ级和Ⅳ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 肝脏:尽管无临床数据显示盐酸吡格列酮存在肝毒性或可使ALT升高,但吡格列酮与曲格列酮在结构上相似,而后者有体质特异性的肝毒性,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我们建议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肝酶测定。如ALT水平超过3倍正常上限或病人出现黄疸,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中止。 实验室检查:为监测血糖对盐酸吡格列酮的反应,应定期测定FBG和HbAl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