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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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格列齐特片(Ⅱ)

格列美脲片

规格

80mg

2mg
生产企业

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413

国药准字H20010569
说明
适应症

当单用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时应饮食控制。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以后根据血糖、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老年病人酌减。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副作用

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

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

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

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

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禁忌

1.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 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格列美脲在下列患者中禁用:

1、已知对格列美脲、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脲类或赋形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的治疗,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禁用。

3、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本品,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血糖。

4、妊娠和哺乳:妊娠期不能服用本品,否则会伤害胎儿。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5、为了防止可能自乳汁吸收伤害婴儿。

成分

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奇特。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该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