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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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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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15mg(以吡格列酮计)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78 |
国药准字H200504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改善和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2型糖尿病的控制还应包括营养咨询、必要的减肥和体育锻炼。这些努力不仅在2型糖尿病的初始治疗时很重要,在药物维持治疗时也是如此。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mg~8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mg~24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盐酸吡格列酮应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 1、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30毫克1次/日。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45毫克1次/日。 2、联合治疗: ①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用量。 ②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胍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 ③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15毫克或30毫克1次/日。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低血糖或血浆葡萄糖浓度低至100毫克/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到25%。进一步根据血糖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中,本药的使用是禁忌的:1?对于格列齐特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或酒精合用。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Ⅰ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2、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3、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造成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降低。就所有临床研究而言,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组病人的血红蛋白指标降低了2%到4%。这一变化主要出现在治疗开始的4到12周时,之后基本保持平稳。这些变化可能与血浆容积增加有关,在血液学方面无重要的临床意义。 4、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在2型糖尿病双盲临床试验中,曾有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发生轻到中度水肿。 5、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一有334名2型糖尿病患者参加、为期6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和一有至少350名2型糖尿病的长期(1年或以上)开放性研究中,超声心动显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平均左室质量指数无显著增加,平均心脏指数无显著降低。在排除了按照纽约心脏病学协会(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后,在临床试验中未见与容量增加有关的严重心脏不良反应(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在盐酸吡格列酮临床试验中,不包括以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对于NYHA标准心功能III级和IV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对肝脏的影响:曲格列酮是噻唑烷二酮类中的另一药物,它有体质特异的肝毒性。上市后的临床应用中,曾报道过罕见的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病例。在知情同意的2型糖尿病病人对照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曲格列酮组具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ALT超过3倍正常上限)更多见,还报道了很少见的可逆性黄疸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