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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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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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5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25 |
国药准字H20020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用餐前即刻整粒吞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投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出现腹痛。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卡波糖。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检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