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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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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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50mg*12片(斯特里普)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831 |
国药准字H200603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Ⅱ型糖尿病,有血管并发症者尤为适用。 |
1.适用于治疗由动脉粥样硬化、大动脉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糖尿病所致的慢性动脉闭塞症。2.本品用于动脉硬化性闭塞所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跛行,并可用作上述疾病外科治疗(如血管成形术)。 |
用法用量 |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1片),然后根据血、尿糖检查结果,调整剂量至每日80mg-240mg(1片-3片),老年患者酌减。 |
口服,一次100mg(二粒),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引起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
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3.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4.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化学名:6-4-(1-环已基-1H戊四唑(5,)丁氧基)3,4-二氢-1H-喹诺酮分子式:C20H27N5O2分子量:369.47。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状,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期间,仍需注意饮食控制及体育活动。2、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3、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4、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检查凝血指标。5、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6、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2、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3、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