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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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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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0mg |
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15 |
国药准字H20052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成年型糖尿病、糖尿病伴有肥胖症者或伴有血管病变者。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用法用量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尿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初次治疗患者,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每天一至二次,餐时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生决定。对应用本品前使用磺酰脲类降糖药或二甲双胍的患者,成人:初始量剂为每次二片,每天二次,早晚饭服用;或遵医嘱。儿童:使用及服用剂量必须由医院决定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
禁忌 |
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分子式为C15H21N3O3S,分子量为323.41。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过量饮酒。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7.II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