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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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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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 |
8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56 |
国药准字H410235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2型糖尿病。 |
用于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1片)~240mg(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1.肝、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2.黄鸟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其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3.格列齐特片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 |